首华燃气: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12:56 点击次数:16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债券代码: 12312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000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华燃气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首
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
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同意注册,首华燃气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华燃气”)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37,949.71
万元,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
券代码“123128”。
二、
“首华转债”基本情况
换公司债券。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
变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8 月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红先生、吴海江先生、罗传
容先生、高尚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展女士、项
思英女士、葛艾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8 月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蒋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同意智青翠女士及李晓琴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薛云、吴君亮、王志红、罗传容、周展、项思英、
葛艾继。
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王志红、吴海江、罗传容、高尚芳、周展、项思英、葛艾
继。公司董事会人员变更 2 人,变动比例未达到三分之一。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志红为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发
生变动。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蒋磊、智青翠、李晓琴。
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蒋磊、智青翠、李晓琴。公司监事会人员未发生变更。
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蒋磊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
主席未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如下:
总经理:王志红
副总经理:高尚芳、张骞
财务总监:李春南
董事会秘书:张骞
证券事务代表:王竹林
公司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发生变动。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系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
换届选举所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的
审议程序的情况。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对公司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
金证券将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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